廣州發放專項補貼、收購二手住宅支持居民“賣舊買新”
中新社廣州5月26日電 (王華 潘俊林)廣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26日舉行《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簡稱“穗八條”)系列配套文件新聞發布會。其間明確該市通過發放專項補貼以及市場化收購二手住宅的方式,支持居民“賣舊買新”,暢通一二手住房置換鏈條。
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黃成軍介紹,“穗八條”提出發放總金額2億元(人民幣,下同)的“賣舊買新”專項補貼,該局據此印發相關通知,對申領條件、補貼標準、申領流程、發放計劃等進行明確。
據了解,符合條件的申領人,購買新建商品住宅,每套補貼最高限額3萬元。申領流程需經過線上申請、資格審核、確定名單、核發補貼四個環節。根據發放計劃,該專項補貼每季度發放一次,每季度補貼1000個名額。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共發放7批次。
此外,“穗八條”還提到,鼓勵國有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。對此,廣州安居集團總經理錢喆當日在發布會上表示,該集團將啟動支持居民“賣舊買新”試點,試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,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。
此次試點收購標準是:總價在300萬元以內、建筑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、位于廣州環城高速以內的二手住宅,樓齡不限。房產權屬要清晰,無抵押查封,無安全隱患。
收購價格以市場成交價為參考,采用“兩次評估+協商確認”機制,由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兩次評估,與居民協商確定收購價格,確保公正合理。居民須在二手住宅交易后180個自然日內購買位于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宅。舊房收購款全額由銀行專用賬戶托管,定向用于購買新房,確保“專款專用”,路徑透明。
據悉,收購后的舊房將優先用于保障性住房、人才公寓等用途,以實現“改善有支持、保障有來源、市場有循環”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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